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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资本市场又一举措落地 沪深港通个税免征再延4年

来源:未知 浏览数量: 日期:2023-08-26 12:50

  活跃资本市场又一举措落地 沪深港通个税免征再延4年

  年中出台政策、一延四年,这样的支持力度超过以往。

  8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下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消息。

  根据安排,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日期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

  “上述政策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

  个税免征,再延四年

  8月22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6项涉及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信心。

  这些政策分别是《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其中针对延续互联互通的个税免征政策备受关注。

  2014年11月沪港通开通,税收优惠同时启动,对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港股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沪港通税收政策的优惠措施之一。据相关负责人此前介绍,这主要是考虑沪港通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为吸引内地个人赴港投资,推动沪港通的开展,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免税期限暂定三年,但未来会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开放的总体情况等综合因素再统筹研究。

  深港通比照安排,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之后监管部门多次发布延续免征的公告。比如沪港通,2017年11月,监管部门宣布再延续两年,优惠措施延至2019年12月。2019年12月,又宣布再延三年,至2022年12月。而这一次,不仅再延四年,而且是在年中即明确了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对两地投资者都是明显激励。沪港通开通初期,不仅明确了内地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同时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的转让差价所得也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近年来,外资已经成为A股市场举足轻重的力量。据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今年4月披露的数据,外资对A股市场整体保持稳步流入态势,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占比已经接近5%。2021年,外资净流入A股市场达到3000亿元;在非常有挑战性的2022年,外资净流入也达到了900亿元。今年一季度,A股市场外资净流入已经达到1500亿元,超过2022年全年之和。

  第一财经获悉,目前外资在科创板持股占比近4%,交易占比也超过了10%。

  统筹提升A股、港股,“合力”活跃资本市场

  此次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出,有其特殊背景。一方面,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安排作出部署。8月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10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8月22日,财政部又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上述5项公告,延续一批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或2027年底。

  另一方面,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资本市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情况接受了媒体采访,并推出了25条“一揽子”政策措施。

  除了投资端、企业端、交易端的系统性优化之外,证监会还专门明确了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的举措,并强调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

  证监会表示,目前已经宣布在沪深港通中引入大宗交易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出务实举措,激发香港市场活力,促进内地和香港市场协同发展。包括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在港股通中增设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在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及相关A股指数期权;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

  事实上,“一揽子”措施的制定坚持了四大原则,除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稳字当头,还有就是发挥合力。证监会强调,要加强跨部委沟通和政策协同,同向发力,形成活跃市场、提振信心的强大合力。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工作,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特别是在中长期资金入市、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等方面,需要有关部委协同支持。”证监会18日表示,近期会加大跨部委沟通协调,抓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举措。

  其中就包括推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纳税时点等资本市场相关税收安排;推动建立健全保险资金等权益投资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其加大权益类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银行理财资金积极入市;支持银行类机构等更多投资者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等等。

  而此次推出的5项延续优惠的税收政策当中,除了互联互通个税免征外,也包括了创投合伙人税收优惠、股权激励个税优惠等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为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允许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